娄烦山药蛋产品标准
前 言
本标准按GB/T1.1-2009的规则编写。
本标准由山西省娄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。
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归口。
本标准由山西省娄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娄烦县农业农村局、娄烦县荣丰马铃薯协会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张俊秀、刘翠芬、郝爱珍、王爱芳、张俊杰、尤同义、王聪海、王洋。
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。
本标准首次发布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娄烦山药蛋质量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娄烦县地理标志产品娄烦山药蛋的生产和销售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 2762-2017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GB 2763-2019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
GB 5009.7-2016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
GB 5009.9-2016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
GB/T 6195 水果、蔬菜维生素C含量测定方法
GB/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
GB/T 8856 水果、蔬菜产品粗蛋白质的测定方法
GB 8858 水果、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和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
3 术语与定义
3.1 娄烦山药蛋
在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区域范围内生产的,薯块长椭圆形或圆形,表皮光滑或有网纹,皮白亮泽,薯肉黄、白鲜嫩,芽眼适中,口感好,肉质细腻香甜。
3.2 完整块茎
完整、健全、无裂痕、不带绿色,以及轻微擦伤或伤后愈合的块茎。
3.3 不完整块茎
包括下列尚有使用价值的块茎。
3.3.1 疮痂块茎
块茎表皮有疮痂斑,疮痂面积之和≥ 2.5cm2。
3.3.2 其他块茎
包括病虫害、裂痕、机械伤、热伤、冻伤、鼠伤、青头、萎缩、发芽、畸形等块茎。
3.4 杂质
薯皮所含的浮土和所附着的泥土、无商品价值的块茎及其他泥土、石子、植株残体等有机、无机物质。
3.5 单块薯重
单个马铃薯块茎的平均重量。
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
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区域范围,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年第1444号公告批准保护的范围,即山西省娄烦县现辖行政区域范围,包括天池店乡、米峪镇乡、马家庄乡、盖家庒乡、娄烦镇、静游镇、杜交曲镇共7个乡(镇)见附录A。
5 要求
5.1 自然环境
5.1.1 气候
娄烦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总的特征是:气候干旱,雨量较少,气温较低,风力较小,光照充足,湿热同季。分季节看:冬季漫长、干燥寒冷,夏季炎热、雨量集中;春季风多、升温较快,秋季短暂,天气凉爽。
全年平均气温在7.1℃-8.1℃之间,无霜期为120-140天,年平均降雨量428毫米,主要集中在 7、8、9 三个月。全年盛行偏西风,年平均风速2.5米/秒。全年日照总时数为2872.6小时。干旱、霜冻现象较多,"十年九旱"、"春冻早霜"是其主要特点。
5.1.2 土壤
娄烦县土壤类有山地草甸土、山地棕壤、褐土、草甸土,褐土是全县的骨干土壤,土层厚度均在 1 米以上。
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平均值为10.03g/kg,全氮为0.28g/kg-1.88g/kg,有效磷含量为 1.70mg/kg-30.81mg/kg,速效钾为60.80 mg/kg—342.48 mg/kg,pH 值7.82-9.22。
5.2 外观质量
娄烦山药蛋商品薯要求是外观新鲜、色泽一致、薯形正常、大小均匀,无畸形、无发芽的块茎,不得包含病虫害、机械伤(碰伤)、热伤、冻伤、鼠伤、青头、萎缩、发芽、畸形、自然干裂、雨淋、水湿等块茎。
5.3 等级指标
商品薯按块茎完整状况分级,分级指标见表1。
表 1 娄烦山药蛋商品薯等级标准
5.4 理化指标
商品薯内在质量以其所含水分、淀粉、蛋白质、维生素和还原糖等为指标进行检验,其标准见表2。
表 2 娄烦山药蛋理化指标
6 栽培管理
6.1 品种
晋薯16号、大同里外黄、青薯9号、冀张薯12号、冀张薯8号、希森6号、陇薯14、并薯29号、中薯22、荷兰15号、中薯20号及引进和新选育的适宜当地种植的优良品种。
6.2 种薯
选用脱毒种薯,种薯质量应符合GB 18133的要求。选择表皮完整、薯形规范、无病虫、无腐烂、无损伤、无冻伤的整薯,50 g左右的进行整薯播种,50 g以上的切块播种,切块时使用75%的酒精或高锰酸钾对切刀消毒,薯块每块25 g以上,至少有1~2个芽眼,平摊晾干。
6.3 播种
以 4月下旬~5月播种为宜,马铃薯单作密度以每 667 ㎡ 种植 2700 株~3500 株为宜。
6. 4 施肥
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,每667 ㎡施农家肥1500 kg~2000 kg或生物有机肥150 kg~200 kg,适当增施配方肥40 kg~50 kg。
6.5 病虫防控
按照“预警为先,预防为主,科学防控”的原则,重点抓好晚疫病、蚜虫、地下害虫等病虫害防治。严禁使用高毒、剧毒、高残留农药,农药使用应符合GB/T 8321系列标准要求。
6.6 采收
当块茎成熟时,选择晴天或阴天适时收获。
6.7 储藏预处理
选择通风、阴凉、避光处,相对湿度85%~90%,温度10℃~15℃,预储马铃薯商品薯2周~3周,使块茎表皮老化。
7 安全指标
7.1 污染物限量指标按 GB2762-2017 执行。
7.2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按 GB2763-2019执行。
8 试验方法
8.1 感官检测
薯块外形、色泽、新鲜度、损伤度、青皮、腐烂、病虫害等用目测法。用目测法检测病虫害有明显症状或症状不明显而有怀疑者,应取样品剖开检验,异味用鼻嗅的方法检测。
8.2 理化指标
8.2.1 水分的测定按 GB 8858-1988的规定执行。
8.2.2 淀粉的测定按 GB/T 5009.9-2016的规定执行。
8.2.3 蛋白质的测定按 GB/T 8856-1988的规定执行。
8.2.4 维生素 C的测定按 GB/T 6195-1986的规定执行。
8.2.5 还原糖的测定按 GB/T 5009.7-2016的规定执行。
9 检验规则
9.1 检验批次
同一生产基地、同一批次、同一等级、同一包装日期的薯块为一个检验批次。
9.2 抽样方法
按 GB/T 8855-2018 的规定执行。
9.3 检验类型
9.3.1 型式检验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a)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抽查检验要求;
b)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;
c)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。
9.3.2 交收检验
由需方作感官和标识等检验,交货时如有需要,可由供需双方共同复检。
9.4 判定规则
9.4.1 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,样品符合标准要求的,判定该批次合格。
9.4.2 外观质量、等级指标和理化指标不达标或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,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9.4.3 批等级判定
根据表一商品薯等级标准进行等级判定。
特级:样本中的特级品数≥95%,一级品数≤5%,无二(级品)和 等外品;
一级:样本中的一级或以上品数≥95%,二级品数≤5%,无等外品;
二级:样本中的二级或以上产品数≥100%,无等外品;
10 标志标识
10.1 应在包装物上注明产品的名称、等级、产地、生产者、净含量、包装日期以及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保护和标识,字迹要清晰、完整、准确。
10.2 娄烦山药蛋按照《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》要求执行。
11 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11.1 包装
11.1.1 马铃薯收获后及时分解归类,剔除不完整块茎。
11.1.2 包装容器(框、箱、袋)要求整洁、干燥、牢固、透气,无污染、无异味、无虫蛀、无霉变。塑料箱、纸箱应按马铃薯的大小规格设计,同一级别包装大小一致,内壁及外表均平整,纸箱无受潮、离层现象。
11.2 运输
11.2.1 运输工具要清洁、卫生、无污染,装运时,做到轻装轻卸,防止机械损伤,保证质量。
11.2.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冻害、日晒、雨淋,保持通风。
11.3 贮存
11.3.1 贮存时,应按品种、级别分别贮存。
11.3.2 临时贮存时,应在阴凉避光、通气良好、清洁卫生、无污染的条件下,严防烈日暴晒、雨淋、冻害及病虫鼠害的危害。
11.3.3 库内长期存放,温度应保持在 1℃~4℃之间,相对湿度不小于 85%,堆码应整齐、防止挤压受冻,保持气流通畅。
附 录 A
(规范性附录)
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
A.1 地理标志产品 娄烦山药蛋产地范围:全县7个乡镇。
A.2 地理标志产品 娄烦山药蛋产地范围示意图,见图A.1。
图A.1 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保护范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