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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烦山药蛋产品标准



前 言

 


本标准按GB/T1.1-2009的规则编写。

本标准由山西省娄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。

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归口。

本标准由山西省娄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娄烦县农业农村局、娄烦县荣丰马铃薯协会负责起草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张俊秀、刘翠芬、郝爱珍、王爱芳、张俊杰、尤同义、王聪海、王洋。

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。

本标准首次发布

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娄烦山药蛋质量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娄烦县地理标志产品娄烦山药蛋的生产和销售。
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 2762-2017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
GB 2763-2019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

GB 5009.7-2016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

GB 5009.9-2016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

GB/T 6195 水果、蔬菜维生素C含量测定方法

GB/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

GB/T 8856 水果、蔬菜产品粗蛋白质的测定方法

GB 8858 水果、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和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


3 术语与定义

3.1  娄烦山药蛋

在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区域范围内生产的,薯块长椭圆形或圆形,表皮光滑或有网纹,皮白亮泽,薯肉黄、白鲜嫩,芽眼适中,口感好,肉质细腻香甜。

3.2  完整块茎

完整、健全、无裂痕、不带绿色,以及轻微擦伤或伤后愈合的块茎。

3.3  不完整块茎

包括下列尚有使用价值的块茎。

3.3.1  疮痂块茎

块茎表皮有疮痂斑,疮痂面积之和≥ 2.5cm2。

3.3.2  其他块茎

包括病虫害、裂痕、机械伤、热伤、冻伤、鼠伤、青头、萎缩、发芽、畸形等块茎。

3.4  杂质

薯皮所含的浮土和所附着的泥土、无商品价值的块茎及其他泥土、石子、植株残体等有机、无机物质。

3.5  单块薯重

单个马铃薯块茎的平均重量。


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

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区域范围,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年第1444号公告批准保护的范围,即山西省娄烦县现辖行政区域范围,包括天池店乡、米峪镇乡、马家庄乡、盖家庒乡、娄烦镇、静游镇、杜交曲镇共7个乡(镇)见附录A。


5 要求

5.1 自然环境

5.1.1 气候

娄烦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总的特征是:气候干旱,雨量较少,气温较低,风力较小,光照充足,湿热同季。分季节看:冬季漫长、干燥寒冷,夏季炎热、雨量集中;春季风多、升温较快,秋季短暂,天气凉爽。

全年平均气温在7.1℃-8.1℃之间,无霜期为120-140天,年平均降雨量428毫米,主要集中在 7、8、9 三个月。全年盛行偏西风,年平均风速2.5米/秒。全年日照总时数为2872.6小时。干旱、霜冻现象较多,"十年九旱"、"春冻早霜"是其主要特点。

5.1.2 土壤

娄烦县土壤类有山地草甸土、山地棕壤、褐土、草甸土,褐土是全县的骨干土壤,土层厚度均在 1 米以上。

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平均值为10.03g/kg,全氮为0.28g/kg-1.88g/kg,有效磷含量为 1.70mg/kg-30.81mg/kg,速效钾为60.80 mg/kg—342.48 mg/kg,pH 值7.82-9.22。

5.2 外观质量

娄烦山药蛋商品薯要求是外观新鲜、色泽一致、薯形正常、大小均匀,无畸形、无发芽的块茎,不得包含病虫害、机械伤(碰伤)、热伤、冻伤、鼠伤、青头、萎缩、发芽、畸形、自然干裂、雨淋、水湿等块茎。

5.3 等级指标

商品薯按块茎完整状况分级,分级指标见表1。  


表 1 娄烦山药蛋商品薯等级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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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 理化指标

商品薯内在质量以其所含水分、淀粉、蛋白质、维生素和还原糖等为指标进行检验,其标准见表2。


表 2 娄烦山药蛋理化指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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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栽培管理

6.1 品种

晋薯16号、大同里外黄、青薯9号、冀张薯12号、冀张薯8号、希森6号、陇薯14、并薯29号、中薯22、荷兰15号、中薯20号及引进和新选育的适宜当地种植的优良品种。

6.2 种薯

选用脱毒种薯,种薯质量应符合GB 18133的要求。选择表皮完整、薯形规范、无病虫、无腐烂、无损伤、无冻伤的整薯,50 g左右的进行整薯播种,50 g以上的切块播种,切块时使用75%的酒精或高锰酸钾对切刀消毒,薯块每块25 g以上,至少有1~2个芽眼,平摊晾干。

6.3 播种

以 4月下旬~5月播种为宜,马铃薯单作密度以每 667 ㎡ 种植 2700 株~3500 株为宜。

6. 4 施肥

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,每667 ㎡施农家肥1500 kg~2000 kg或生物有机肥150 kg~200 kg,适当增施配方肥40 kg~50 kg。

6.5 病虫防控

按照“预警为先,预防为主,科学防控”的原则,重点抓好晚疫病、蚜虫、地下害虫等病虫害防治。严禁使用高毒、剧毒、高残留农药,农药使用应符合GB/T 8321系列标准要求。

6.6 采收

当块茎成熟时,选择晴天或阴天适时收获。

6.7 储藏预处理

选择通风、阴凉、避光处,相对湿度85%~90%,温度10℃~15℃,预储马铃薯商品薯2周~3周,使块茎表皮老化。


7 安全指标

7.1 污染物限量指标按 GB2762-2017 执行。

7.2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按 GB2763-2019执行。


8 试验方法

8.1 感官检测

薯块外形、色泽、新鲜度、损伤度、青皮、腐烂、病虫害等用目测法。用目测法检测病虫害有明显症状或症状不明显而有怀疑者,应取样品剖开检验,异味用鼻嗅的方法检测。

8.2 理化指标

8.2.1 水分的测定按 GB 8858-1988的规定执行。

8.2.2 淀粉的测定按 GB/T 5009.9-2016的规定执行。

8.2.3 蛋白质的测定按 GB/T 8856-1988的规定执行。

8.2.4 维生素 C的测定按 GB/T 6195-1986的规定执行。

8.2.5 还原糖的测定按 GB/T 5009.7-2016的规定执行。


9 检验规则

9.1 检验批次

同一生产基地、同一批次、同一等级、同一包装日期的薯块为一个检验批次。

9.2 抽样方法

按 GB/T 8855-2018 的规定执行。

9.3 检验类型

9.3.1 型式检验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
a)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抽查检验要求;

b)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;

c)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。

9.3.2 交收检验

由需方作感官和标识等检验,交货时如有需要,可由供需双方共同复检。

9.4 判定规则

9.4.1 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,样品符合标准要求的,判定该批次合格。

9.4.2 外观质量、等级指标和理化指标不达标或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,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9.4.3 批等级判定

根据表一商品薯等级标准进行等级判定。

特级:样本中的特级品数≥95%,一级品数≤5%,无二(级品)和 等外品;

一级:样本中的一级或以上品数≥95%,二级品数≤5%,无等外品;

二级:样本中的二级或以上产品数≥100%,无等外品;

 

10 标志标识

10.1 应在包装物上注明产品的名称、等级、产地、生产者、净含量、包装日期以及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保护和标识,字迹要清晰、完整、准确。

10.2 娄烦山药蛋按照《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》要求执行。


11 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11.1 包装

11.1.1 马铃薯收获后及时分解归类,剔除不完整块茎。

11.1.2 包装容器(框、箱、袋)要求整洁、干燥、牢固、透气,无污染、无异味、无虫蛀、无霉变。塑料箱、纸箱应按马铃薯的大小规格设计,同一级别包装大小一致,内壁及外表均平整,纸箱无受潮、离层现象。

11.2 运输

11.2.1 运输工具要清洁、卫生、无污染,装运时,做到轻装轻卸,防止机械损伤,保证质量。

11.2.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冻害、日晒、雨淋,保持通风。

11.3 贮存

11.3.1 贮存时,应按品种、级别分别贮存。

11.3.2 临时贮存时,应在阴凉避光、通气良好、清洁卫生、无污染的条件下,严防烈日暴晒、雨淋、冻害及病虫鼠害的危害。

11.3.3 库内长期存放,温度应保持在 1℃~4℃之间,相对湿度不小于 85%,堆码应整齐、防止挤压受冻,保持气流通畅。  


附 录 A

(规范性附录)

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

 

A.1 地理标志产品 娄烦山药蛋产地范围:全县7个乡镇。

A.2 地理标志产品 娄烦山药蛋产地范围示意图,见图A.1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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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A.1 娄烦山药蛋地理标志保护范围